根据《金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细则》有关规定,结合事业人员队伍建设需要,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计划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工作人员)4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人员)。金华教育网(http://jyj.jinhua.gov.cn)为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2025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记录,品行端正,有志于教育事业;
2.专业对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户籍不限;
5.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择业期未就业人员也可报考。
7.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金华教育网(http://jyj.jinhua.gov.cn)、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11月2日17:00(以邮箱收取时间为准)。
应聘者应递交以下材料扫描件或照片:⑴《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有个人承诺签名);⑵《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xls表格电子稿;⑶身份证;⑷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2025年毕业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⑸报名资格相关佐证材料,有师范类要求的,需提供师范类证明(附件5,若成绩单或是学籍证明中有体现师范类,此证明可不用);⑹高校期间成绩材料;⑺各类荣誉、比赛及奖项材料;⑻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合格证明),担任学生会干部等其他材料。〔⑸~⑻项材料酌情提供〕以上材料除附件3为xls表格电子稿,其他材料可用扫描件或照片方式提交,分类按序压缩打包(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应聘学校邮箱(详见附件4)。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初审人员需在11月9日上午10:30前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到浙江师范大学报名现场接受资格复审。
2.现场报名及网络报名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1月9日上午(8:30~10:30),地点:浙江师范大学东体育场。应聘者从浙江师范大学东门进入报名现场。应聘者应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具体材料同网络报名。
(三)考试
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比例要求为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招聘学校(单位)综合应聘者学习成绩、所获荣誉、竞赛奖项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按1:3确定入围考试人员。
考试时间为11月9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教师岗位考试采用专业能力测试+综合面试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为模拟上课,部分岗位需技能测试(岗位详见附件1),综合面试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能力水平,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满分100分,为专业能力测试成绩80%(有技能测试的岗位成绩为模拟上课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20%。
信息化人员岗位考试采用笔试+专业能力测试(非模拟上课)+综合面试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满分100分,为笔试成绩40%+专业能力测试30%+综合面试成绩30%。
总成绩设合格分数线,未达7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
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对象在金华教育网公布。
应聘者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金华教育网发布的招聘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体检、考察
体检(2025年6月实施)、考察(2025年7月实施)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工作标准和程序执行。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不予递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后任一环节放弃的,一律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金华市教育网、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取消聘用资格: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在校期间受过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202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202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部分专业课教师岗位(具体见附件1)的人员,202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的。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监督
金华市教育局成立教师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79-82469795,82468975。
六、考试成绩及公示查询
考试成绩及公示详见金华教育网(http://jyj.jinhua.gov.cn/)公告栏,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单位:金华市教育局人事处;咨询电话:0579-82469795。
七、其他
(一)本次招聘设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5年。服务期限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符合金华市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可享受相应的购房、租房补贴等奖励政策,具体按《智选金华大学生人才集聚工程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金人社发〔2023〕13号)执行。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金华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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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人员)报名表
3.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
4.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人员)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5.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人员)报名说明材料
金华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