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诉源治理,让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玉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拟成立人民调解员人才库推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特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民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无人数限制,符合要求的社会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乐于奉献,热心矛盾调解工作,善于沟通协调,有较为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2、身体健康,年龄应在三十岁至六十五岁(调解能力较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政法机关退休的职业人员,或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退休的法律从业人员、政工干部;就近乡镇、街道有威望、可以胜任调解工作的退休党员、退役军人、乡贤、网格长等社会人士;各调解组织原任人民调解员可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现任国家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就业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5、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基层调解员工作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为个案补贴+绩效奖励:
个案补贴:按照玉门市司法局和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矛盾纠纷个案补贴标准,每个案件补贴200-500元。
绩效奖励:根据《玉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发放绩效奖励。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4月1日
2.报名地址:
玉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18办公室。(玉门市统办楼二楼西)
3.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0937-333860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4.报名须携带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3)本人工作简历及开展矛盾调解工作经历说明。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现场填写报名申请表,由玉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现场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三)考察
考察由玉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组织实施,通过应聘人员原工作单位、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家庭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四)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调解员,经玉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审核后,安排在综治中心矛盾纠纷调解岗位工作。
五、工作内容
1、认真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在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和调查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通过说服、教育、规劝、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2、认真做好纠纷受理登记、调解工作统计、文书档案管理和报送案例等工作;
3、自觉接受市社会治理中心的指导管理,严格遵守基层调解制度规定,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
4、认真完成市社会治理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注意事项
1、特邀调解员与我中心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受聘后纳入玉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调解员人才库名册实行自律性管理。
2、我中心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择优聘用调解员,发放调解员聘书;资格审核、考察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调解员无需正常坐班,需在调解时限内完成案件调解工作。
4、调解员受聘后连续2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确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玉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2024年3月6日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on8KoZ1G5f3E5SWw2lQkW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