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各村(社区)专职网格员优先从本村(社区)户籍人员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数
本次招聘专职网格员共148名,具体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有意愿在德保县各乡(镇)工作、自愿为德保县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付出努力的人员;
(二)政治觉悟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路线;
(三)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奉献精神,能热心为群众服务;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熟练电脑办公软件操作,有较强沟通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五)年龄在18至45周岁(1979年7月至2006年7月期间出生);
(六)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和管理,无犯罪和不良行为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一)参与过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近五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三)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在校期间受到过处分的;
(五)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本工作岗位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六)面部、颈部、手臂有纹身的;
(七)已被聘用为我县编外人员或已被聘用后辞职的。
四、工资待遇与管理
(一)本次招聘为编外临时工作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
(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采取一年一聘制方式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日常工作管理由所在乡(镇)负责。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在受聘期间由各乡(镇)社会治理办公室进行年度考核(按聘用之日起满一年为一个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工资待遇按照《关于印发德保县机关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德办通〔2023〕194号)相关规定执行,由县财政按月发放,各项社会保险费属单位缴纳部分的由县财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