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职位计划
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实际用人需求,本次我县公开选调共13家单位、13个职位、20名选调计划(详见附件1)。
具体选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登录苍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cn.gov.cn)查询。
二、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苍南县范围内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除选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以后出生),部分职位放宽到40周岁(1982年8月以后出生)以下;
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在现行政关系所在从事公务员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报考县机关岗位的乡镇公务员须在乡镇从事公务员工作满5年;
5.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含试用期年度考核为不确定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部分职位对学历、年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等有特殊要求的,按职位计划要求执行。专业要求参照《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如需咨询选调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咨询电话直接与各选调单位联系。
计算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等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计划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苍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cn.gov.cn)通知公告栏里的《2023年苍南县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查看各选调职位及其具体资格条件。如需咨询选调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与选调单位联系。接受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审核
1.报名时间:7月10日9:00-7月13日17: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如实填写《2023年苍南县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报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将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扫描件和word版原件、选调单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年度考核表、任职文件等)电子版打包以“报考单位+报考职位+姓名”命名,发送至选调单位指定的电子邮箱并及时与选调单位联系人确认(详见《职位表》)。同时选报市级机关公开选调职位的,须在《报名推荐表》备注栏备注“同时选报市级机关公开选调职位”。未在报名期限内提交上述材料的,选调单位不予审核。
3.资格审核。选调单位同步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期限内可改报其他职位。每人限报1个选调职位,多报无效。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3倍的,由选调单位报县公务员局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选调计划被取消的有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7月20日9:00—7月22日9:00。经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登录各自报名电子邮箱,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一)笔试
笔试由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命题。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公开选调职位的考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1.时间和科目。
7月22日上午9:00—12:00综合应用能力测试
2.考试地点。具体见笔试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同时报考市级机关公开选调职位和我县机关公开选调职位的考生,在市级机关公开选调笔试考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计算。公开选调对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报名人员实行笔试加分制度。近三年(即2020—202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的,每获一个优秀等次加1分。符合笔试加分的报名人员,须在报送资格初审相关材料同时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包括公务员年度考核表原件或经单位盖章确认的复印件),逾期未提交的,不享受加分。加分材料经审核无误后,由选调单位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计入选调笔试成绩。
公开选调笔试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测试科目成绩+加分值。
4.同时报考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和我县公开选调职位的考生,综合应用能力测试科目成绩市县通用。
5.分数线确定。笔试阅卷完成后,由县公务员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可联系选调单位查询本人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选调单位根据各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同时报考市级机关公开选调职位和我县公开选调职位的考生,如果均入围面试的,则只参加市级机关公开选调职位的面试,我县职位的面试人选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面试前选调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选调单位通知考生。考生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加分材料等所有报考材料的原件或经单位审核确认的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根据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面试由市县两级公务员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履行选调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遇比例内最后一名成绩同分,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再相等的,优先确定顺序为:①进入公务员队伍年限长者;②全日制学历层次高者;③年龄长者。
各选调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工作结束后,公开选调单位可根据需要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各选调单位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任职人员。拟选调人员在苍南县人民政府网和人选现工作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其他事项
1.在考察、体检、公示等阶段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选调单位商县公务员局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2.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最晚应于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2年内不得报考各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开选调)职位。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相关附件下载:00b0l9
附件:
原标题:2023年苍南县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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