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省教育厅已公布。根据《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9年修订)》(晋教师﹝2019﹞11号)和《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山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晋教师﹝2024﹞4号)文件精神,将对运城考区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运城考区进入面试人员。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7月6日(上午9:00-12:00)
地点:运城市教育局一楼会议室(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77号)。
三、资格审查需携带的相关材料
按以下顺序分别将原件、复印件分开整理。
1.《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报名登记表》(考生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未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前取得。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学位证明应说明考生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在有效期内的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档案存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未落实就业的,需提供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
应往届毕业生档案仍在学校存放的,由学校档案管理机构出具;
8.岗位有户籍或生源地限制的,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9.报考专项岗位的退役军人,除提供上述材料以外,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出现役证书(退伍证)和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10.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三支一扶中支教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需将以上1-10项材料的复印件复印到A4纸上,按顺序装订。证明类材料留存原件(含复印件),其余留存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1.入围面试人员要按照公告时间和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未能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后续不再受理。
2.资格审查当天,未能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后续不再受理。
附件:1.《承诺(一)》.doc
运城市教育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