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我市教师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外县市选调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设城区和乡镇初中、乡镇小学教师等岗位共104个,具体岗位祥见《弥勒市2024年面向外县市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符合选调条件自愿申请从外县市调入弥勒市初中、小学学校任教(工作)的在职在编在岗教师(会计)。
(一)基本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申请初中教师选调岗位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申请小学教师选调岗位需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申请小学会计选调岗位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二)专业、工作经历和教师资格条件
1.初中教师岗位:专业与选调岗位学科一致且现仍担任高中、初中教学工作,或者担任高中、初中选调岗位学科教学工作3年(2021年9月及以前任教)及以上且现仍担任的教师均可申请。其中申请英语、音乐教师选调岗位需专业与选调岗位学科一致。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小学教师岗位:担任中小学教学工作2年(2022年9月及以前任教)及以上且现仍担任的教师均可申请。其中:申请英语、体育、音乐、美术教师选调岗位需全日制学历专业与选调岗位学科一致。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小学会计岗位:专业与选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担任会计工作3年(2021年9月及以前担任会计工作)及以上且现仍担任。
(三)专业技术职称条件
1.城区学校:申请弥勒市第五中学、弥勒市西山民族中学、弥勒市弥阳中学教师选调岗位需一级教师及以下。
2.乡镇学校:申请乡镇学校教师(会计)选调岗位不限专业技术职称。
(四)其他条件:申请选调需经现任教学校(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未经现任教学校(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不予受理申请。
三、选调原则及办法
选调遵循按需调配、人岗相适,竞争上岗、择优聘用,自愿申请、服从调配的原则。申请调入教师(人员)需经过选调学校教学能力、工作能力考核测试,确保调入教师(人员)能适应选调学校工作环境,能胜任教学(会计)工作岗位。申请调入教师(人员)需服从弥勒市教育体育局调配聘用学校和聘用岗位,确保调入教师(人员)合理配置。
(一)考核方式
1.教师岗位:由选调学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测试以现场教学、说课等方式进行。申请调入教师自行准备一节课堂教学内容到选调学校参加考核测试,考核测试时间以选调学校要求的时间为准。选调学校组成评课组对申请调入教师进行课堂教学、说课评课,集体合议提出选调初步建议人选。申请调入教师有两次选择选调学校考核测试机会,若第一次选调学校岗位没有入选,可申请另一所选调学校岗位。
2.会计岗位:由选调学校和弥勒市教育会计核算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以业务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考核测试时间以选调学校要求的时间为准。
(二)测试内容
1.教师岗位:初中教师岗位为选调岗位学科现行七、八年级教材任何内容;小学教师岗位为选调岗位学科现行三、四、五年级教材任何内容。教材版本不作要求。
2.会计岗位:完成1—3项会计业务工作任务。
(三)申请时间及所需材料
1.申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7日17:00止。网络申请接收材料的时间以申请材料邮件收件时间为准。
2.申请方式:本次选调以网络申请的方式进行,报考的教师(人同)将申请所需材料制作成PDF或图片格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材料命名格式:报考选调学校+报考岗位+姓名(如:弥勒市第二中学数学教师李某某)。网络申请邮箱:532217172@qq.com。
3.需提交材料:《弥勒市公开选调教师申请表》(附件2),申请表需所在学校(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学校(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参照附件3模板);有效身份证、全日制和在职学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仅提供最高级)。
(四)资格审核
由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对申请调入教师(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意见通过选调申请人申请使用的邮箱反馈。请申请人注意查收审核意见反馈邮件。
(五)测试时间
各选调学校于6月20日前完成选调教师(人员)考核测试工作。申请调入教师(人员)凭身份证、选调资格审核合格通知书到选调学校参加考核测试,具体时间以选调学校安排通知的时间为准。
(六)确定人选
选调学校根据岗位选调人数、考核测试情况提出初步建议人选报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弥勒市教育体育局根据选调学校岗位计划、初步建议人选和各选调学校岗位计划总体完成情况,统筹调配提出选调岗位及人选建议报中共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选调岗位及人选。弥勒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对选调人选进行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能力素质等方面考察,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调入人选,考察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调入人选。
(七)体格检查
拟调入人选自行到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并加检艾滋病病毒、肝炎病毒和吗啡项目。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办理调动。
(八)办理调动
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相关规定和程序要求,体检合格的拟调入人选由弥勒市教育体育局报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四、选调政策
(一)服务年限
从外县市调入弥勒市中小学校任教(工作)的教师(人员),在弥勒市教育系统服务满5年方可申请调出弥勒市教育系统(申请调外县市和市内其他事业)。
(二)岗位聘用
外县市调入教师(人员)调入时岗位聘用在调入前所聘用职称层次的最低岗位等级,即高级教师聘用在专业技术七级,一级教师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二级教师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二级。调入后按照所聘用学校教师(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办法进行聘用,调入的教师(人员)应服从聘用学校的教师(工作人员)岗位聘用管理。
五、相关要求
(一)申请选调教师(人员)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证书材料,材料弄虚作假,取消参加选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申请选调教师(人员)自负。要求申请相关材料一次性提交完整,因重复提交补充申请材料或提交的申请材料图片不清晰导致资格审核未通过,由申请选调教师(人员)自负。如提交申请材料但未收到审核意见反馈通知的请于2024年6月7日17:00前联系咨询。
(二)申请选调的教师(人员)必须在选调学校通知的时间内持身份证、选调资格审核合格通知书到选调学校参加考核测试,在考核测试期间服从选调学校工作人员安排、管理和指挥。未按选调学校通知时间参加考核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
(三)选调学校要制定选调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杜绝徇私舞弊,确保选调考核测试公平、公正。选调工作严禁选调学校收取任何费用。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对在选调工作中违反纪律的学校、人员,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选调学校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考核测试的考官、工作人员与申请人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利害关系的,要主动回避,确保公正履行职责。
(五)选调专业目录按照《2024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执行。
本公告由弥勒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弥勒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873-6122089
附件:
弥勒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