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实师资力量,现面向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一、招聘对象
(一)国内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国(境)外部分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和岗位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敬业精神,服从组织分配;有志于从事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责任心、专业技能水平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
(四)具备适应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1日8:30时至2024年11月6日17:30时。
报名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均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可通过微信(支付宝、钉钉)扫描右侧二维码进行报名。
2.报名需提供材料:
(1)金华市金东区教育系统面向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报名表(见附件3,附彩色免冠一寸照片);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3)生源或户籍证明(按生源地报名的考生提供有户口迁出记录的原家庭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高校入学前户口所在地证明;按户籍报名的考生提供现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簿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
(4)现在校学生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报名条件要求的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证书、校级及以上优秀荣誉证书、综合成绩排名材料等证明材料;
(6)金华市金东区教育系统面向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说明材料(附件4);
(7)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8)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取得者提供);(9)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已取得者提供);考生线上报名需提供以上材料pdf扫描件并按要求上传。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金华市金东区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线上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以电话、短信或邮件形式及时告知考生。
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于2024年11月9日上午8:30-12:00到浙师大生命科学学院7幢301报告厅参加资格复审,提供报名所需相关材料纸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材料按序装订(夹)在一起。资格复审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或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确定为入围考试人员,并在报名表上加盖公章作为考试的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者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考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列入考试对象。考试由金华市金东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
1.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不区分学段学科),笔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如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列为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模拟上课70%,结构化面试30%),准备时间30分钟(含结构化面试准备时间),面试时间10分钟(模拟上课控制在7分钟以内,结构化面试控制在3分钟以内)。模拟上课范围为相应学段、学科现行教材内容,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语言表达、心理素质、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等方面。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或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签约人员(符合招聘条件,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总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同的,以结构化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签订就业协议
入围签约人选须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参加签约(不签订拟聘用协议的,视作放弃,如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网签的,须先与金华市金东区教育体育局签订相关协议)。
签约通知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另行通知。
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还须参加下一步的体检和考察。除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外,如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协议则自动解除。
(五)体检、考察和择岗
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金东区教育体育局组织的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考察标准参照《教师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考察者,视情况在相应学科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后,各招聘岗位考察合格人员进行阳光择岗,择岗前3天发布岗位,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放弃择岗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并完成择岗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东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在报名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监督电话:0579-82178583。
五、其他
1.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户籍以2024年10月31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
2.拟聘人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3.聘用的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和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的,不予聘用。
4.考生在整个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5.签约时应聘者需承诺在金东区所属中小学至少服务五年(因录用者违法、违规等原因不适宜继续任教的除外)。
6.根据金华市金东区教育高层次人才招引相关意见,本次新招入编符合条件的教育高层次人才,给予人才专项补助和租房补助。
7.联系方式
金华市金东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办公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兰台街33号联建楼7号电梯6楼C626室。
联系电话:0579-82178217
未尽事宜,由金华市金东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