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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市沂河新区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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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及科研院所毕业生(2024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2023届、2022届尚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6、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7、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4年5月3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8、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0、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任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沂河新区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报名和初审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5月30日9:006月3日16:00。

  初审时间:5月30日11:006月4日16:00。

  查询时间:5月30日11:006月4日16:00。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录沂河新区网站(http://www.leda.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更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应聘人员核对个人信息资料准确无误并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后,要及时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6月3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拨打0539-8866671咨询。

  2、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5月30日11:006月5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6月12日9:006月16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4年6月4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提交后,请于2024年6月5日12: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应聘状态。减免申请通过后,个人应聘状态将显示为完成。超过缴费时间的不再受理。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24年5月30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学位证书或其他资格证书等)。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6日9:0012: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临沂沂河新区网站(http://www.leda.gov.cn/)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临沂沂河新区网站(http://www.leda.gov.cn)向社会公布。

  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而造成的空缺,在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以上,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1、考察

  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参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档案存在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任手续。

  2、体检

  体检参照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任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任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任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任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任手续,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分配工作岗位。拟聘任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聘任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任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解除聘任合同。新聘任人选确定后,实行人员控制数管理,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七、其他

  1、新聘任人选实行全员岗位聘任制,根据沂河新区绩效薪酬相关规定落实待遇。

  2、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任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简章由沂河新区党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9-8866681。

  中共临沂市委沂河新区工作委员会组织部

  202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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