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本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派遣至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浙江省口腔医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派遣单位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浙江省口腔医院)是浙江省首批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是中华口腔医学会副会长单位,浙江省口腔质控中心、浙江省口腔卫生指导中心、浙江省口腔正畸中心、浙江省口腔种植技术指导中心、浙江省口腔医学会会长单位,是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临床培训基地、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是浙江省口腔医学重点培育专科建设医院,是浙江省口腔医疗卫生事业的引领者。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共2个岗位7名工作人员,性质为人才派遣。具体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原则上要求为2024年6月底前。
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不特指确切年龄。
三、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派遣性质用人,用工单位提供行业内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受聘人员与杭州市江南人才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五险一金等相应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3日24时前登录医院招聘系统报名,逾期原则上不接受报名。应聘者登录招聘系统(https://a.zjkq.com.cn/jobs)填写简历、投递志愿,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不应聘相应岗位、应聘信息填写不全的视作报名无效,请在“个人中心”确认岗位为“已投递简历”状态。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医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登陆招聘系统“个人中心”-“应聘状态”查询初选结果。
3.初评。医院结合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初步评估,择优确定考试对象,初评结果将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者也可自行登录系统“个人中心”查看“应聘状态”。
(二)考试考核
(1)科级考核
科级考核根据我院制度规定组织并开展工作。具体考核方式、内容由科室结合岗位和专业特点决定,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知识测试、临床操作等。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团队融合潜力,科室测评意见为不适合聘用的或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2)院级面试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准备个人简历、身份证、各阶段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就业协议书、成绩单、相关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及扫描电子件(JPG或PDF格式)各1份,并备妥其他有利于证明本人工作和学习能力的资料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应聘条件者将取消应聘资格。
院级面试由医院领导班子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评审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实践经验、与岗位匹配性。结合专业面试、与应聘人员开放性交流情况,确定应聘人员整体表现排序和体检、考核对象名单,综合面试意见为不适合聘用的,不进入下一环节。工勤技能岗不安排院级面试。
(三)体检、考察
体检、政审按照医院规定执行。岗位视情况安排在用人部门进行为期1~4周的实习,实习期考核情况作为考察工作重要组成部分。
五、咨询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医院招聘系统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有关本次招聘岗位的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医院组织人事部。
咨询电话:0571-87217423
电子邮箱:jobs@zjkq.com.cn
招聘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71-87871332
常见问题:https://a.zjkq.com.cn/jobs/apply/problemMore.action
杭州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2024年7月9日
序号 | 部门名称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岗位类别 | 批准人数 | 年龄上限(周岁) | 专业 | 学历/学位 | 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 | 招聘对象 | 备注 | 编制类型 |
1 | 牙周病学科 | 洁牙师 | D14-24-12 | 卫生技术岗 | 6 | 35周岁 | 口腔医学专业 | 大专或本科学士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 | 不限 | 派遣二 | |
2 | 门诊办公室 | 导医 | D14-24-13 | 工勤技能岗 | 1 | 35周岁 | 不限,医学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 本科学士 | 不限 | 有医疗相关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 派遣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