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荣华乡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通过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觉悟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路线;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奉献精神,能热心为群众服务。
(二)男女不限,中专以上学历(含中专),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德保籍优先;掌握基本电脑知识,能熟练应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操作者优先。
(三)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和管理。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本人无违反计生政策和存在征信污点或者存在参与邪教等不良行为记录,家庭成员非重点稳控人员及信访监控人员。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2月20日—3月20日。有意应聘者请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可到荣华乡党政办领取或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776—3988120,地址:德保县荣华乡荣华街上圩屯55号,邮箱:rhxdw@163.com)。
(二)通过初审的人员需经过德保县荣华乡人民政府面试,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时需提供近期免冠两寸彩照1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如提交虚假证件、报名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公示、审批与聘用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名单,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待遇与管理
(一)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
(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采取“一年一聘制”方式签订聘用合同,日常工作管理由荣华乡人民政府负责。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三)工资待遇按《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保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德政办发〔2023〕19号)执行。
(四)聘用人员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荣华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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