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是市政府直属的从事农业科学研究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在编干部职工11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06人,高级职称57人,拥有博士学位42人,硕士学位45人。主要职能职责为:承担粮食、蔬菜、林果、花卉、畜禽等农业新优品种研究、培育与推广应用;承担现代生物技术农业应用、农业绿色低碳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农产品绿色保鲜与加工等技术引进、创新集成与推广应用;研究宁波农业农村现代化及产业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调查研究、科技咨询、规划设计等服务。承担农产品的安全卫生、营养成份及农产品产地检测,授权执行农业农村部指定的跨行政区域、确定检测项目的农产品检测任务;面向社会开展名、特、优、新农产品技术参数确认和检测结果复检等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技术研究与标准制定工作。承担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农业科技服务工作。开展面向农业产业、农业经营主体及相关经济组织等的科技咨询、指导与服务工作;承担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现代农业技术引进推广、基层农技人员科技素质提升培训、农村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等工作任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面谈、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
单位
岗位
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毕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者,可凭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但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5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2023、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或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并在2024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5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10月30日9:00至11月4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赴武汉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初定2024年11月5日14:00-16:00
报名地点:武汉大学,具体展位见“奔甬而来”武汉大学专场招聘会参展单位名录,宁波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展位。
3.资格确认
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奔甬而来”武汉大学专场招聘会(初定2024年11月5日14:00-16:00)招聘单位设摊展位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所需提交材料包括:
(1)填写《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属于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的,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应聘人员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以及人事部门出具的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证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相关材料(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通过资格审核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将电话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认定本次招聘的岗位为紧缺岗位,经宁波市人社局同意,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应聘人数进入面谈程序。
(二)面谈
本次选聘采取直接面谈的办法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谈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面谈。在面谈合格人员中,按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面谈具体由选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谈结果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在宁波市农科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谈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经核查情况属实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谈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宁波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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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rsj.ningbo.gov.cn/art/2024/10/28/art_1229676737_44556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