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瓯海区交通运输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招聘计划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招聘计划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10月20日下午17:30止。
2.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温州市瓯海区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专技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附上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驾驶证、资格证书照片等,在截止日期前发送到邮箱:61411528@qq.com。原件在面试后提交审查。(所有材料按序整合为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姓名、报名岗位)报名材料”,文件总大小控制在20M以内,联系电话:0577-55561811)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将对应聘者进行初步筛选,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四、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将通过面试及现场测试进行。主要侧重于对应试者的个人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资格复审和体检对象。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及现场测试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
五、资格复审
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体检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程序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驾驶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温州市瓯海区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专技人员报名表》等报名相关材料。
六、体检、考察
如因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岗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对象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合同试用期3个月。
八、其他事项
1.此次招录人员以劳务派遣形式聘用;
2.工资待遇参照政府雇员等相关政策执行;
3.咨询电话:0577-55561811(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4.本次公告发布一年内,聘用单位出现专技人员岗位空缺的,可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及现场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补员。
5.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