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促进纪检监察工作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根据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片区纪检监督员。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片区纪检监督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热爱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组织安排;
3.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社会组织管理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会计算机操作,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不限户籍、性别,年龄在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中共党员优先录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纪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存在信访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口碑差等不适宜担任的情况。
三、聘用办法
本次片区纪检监督员选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测试、统一录用的办法择优聘用。
四、聘用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3月22日。
2.报名方式:可以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现场报名在胜利镇党建办公室(联系电话:0826-6555083),网络报名将所需资料以“姓名+片区纪检监督员报名资料”命名方式发送至邮箱(2859894021@qq.com)。
3.报名提供材料(邮件报名者,可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或照片即可):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簿复印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
(4)退伍军人的,需提供退伍证复印件;
(5)《胜利镇公开选拔村级见习后备干部报名表》。
4.资格审查:由镇纪委和党建办负责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查。报名人员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笔试
1.时间:2024年3月27日
2.考试采取笔试方式。笔试内容主要为时事政治、纪检监督工作基本知识、办公软件操作、公文写作等相关内容,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3.成绩公布。在胜利镇公示栏进行公示。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不高于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具体面试人员电话通知。
1.时间:2024年3月29日。
2.参加面试需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退役军人证、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所在村(社区)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等证明材料。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面试资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
3.成绩公布:现场公布。
(四)确定拟聘用对象
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根据镇党委研究确定后的选拔计划,依次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五)公示
根据上述程序结果按照招聘岗位1:1确定预聘人员,并在胜利镇政府公示栏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者方可聘用。
五、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由招聘单位委托劳务派遣机构与拟聘任人员签订片区纪检监督员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本次选拔工作,在胜利镇党委领导下,镇纪委全程参与监督,未尽事宜由镇党委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26-6555083,1598348967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