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加强我市卫健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健事业稳健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2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卫健系统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岗位6个,招聘计划8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专业等资格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1日至2006年7月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依此类推。报名年龄界定以本人档案认定年龄为准;
5、愿意在醴陵最低服务5年;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醴陵市卫生健康局:0731-230215060731-23021539
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23240958
(二)监督
中共醴陵市纪委派驻卫健局纪检组:0731-23021558
中共醴陵市纪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0731-23726211
本次招聘政策由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醴陵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醴陵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醴 陵 市 卫 生 健 康 局
2024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