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规定,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单位简介
河南省医学科学院为省政府举办的全省综合性医学科研新型研发机构,省政府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河南省医学科学院以协同创新为主要方式,与中原医学科学城融合发展,形成“一院一城一产业集群”的创新格局和基础研究+临床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产业培育全要素医学科学创新生态,将打造为开放共享的医、教、研、产、资“五位一体”的新型研发机构和公共平台。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发起建立中原纳米酶实验室,共建天健先进生物医学实验室、抗病毒性传染病创新药物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应用基础研究基地;开展临床研究,已建立眼科、生殖健康、电生理、感染与免疫、肿瘤、心血管病、康复医学、脑科学等临床研究所,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省胸科医院、省儿童医院等医疗机构为附属医院,郑州大学附属医院、河南大学附属医院、河南科技大学附属医院、新乡医学院附属医院等医疗机构为合作医院;开展成果转化,已建立眼科设备产业研究院、医学影像产业研究院、微流控交叉学科研究院等产业研究院;已搭建电生理药物筛选服务平台、感染与免疫研究平台、细胞与免疫治疗cdmo平台等一流平台;聚集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新建研究生院,已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已引聚两院院士、国家杰青37人,科研人员230人,组建pi团队66个;组建豫健医学发展基金会等机构。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成立由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院纪委、人力资源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与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四、招聘范围及对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符合省医学科学院发展需要、具有较强专业能力的工作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
4.身心健康,热爱拟招聘岗位工作;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国家规定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六、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henan.gov.cn)和河南省医学科学院(网址:http://8.148.6.221/)网站。发布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2日。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7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登陆河南省医学科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硕士及以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应聘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3.报名需提交资料:
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护照)、自本科起至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人才计划或学术成就相关证明材料、近五年来代表性学术成果(论文、专著、项目、获奖、专利等)证明材料等,有工作经验者还需提供相关证明。国外学历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需将以上资料进行扫描(pdf文件),并压缩打包以“岗位名称+姓名”进行命名,在报名时上传为附件。
4.资格初审
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线上资格初审。根据岗位要求进行简历筛选及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任一环节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及条件作假等情况,随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在河南省人社厅指导下,由我院具体组织实施。我院将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主要测评应聘者胜任岗位工作所需要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考试结束后,成绩一周内在河南省医学科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笔试缺考、作弊者,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如出现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比例低于3:1的情况,经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可适当降低比例。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包括个人情况介绍(此环节考生不报个人姓名及其他个人身份信息)、回答固定问题和评委提问,面试时间2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将不予聘用。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所有参加应聘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1名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及试用期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61266650(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371-61266619(院纪检监察部门)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未尽事宜,由河南省医学科学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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