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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绍兴市市政和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相当于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财政差额拨款(纳入财政经费保障)。根据工作需要,在浙江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3名。
一、选调岗位绍兴市市政和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3名,其中1名从事园林管理工作,1名从事综合管理工作,1名从事综合文字相关工作。二、选调范围选调对象为浙江全省范围内具有事业身份(不区分事业类别)的在岗在编工作人员。三、选调岗位及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工作勤奋,作风正派,遵纪守法;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7日及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体专业及工作经历要求,详见具体岗位及条件;3.事业单位期间,转正后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4.符合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相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4)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5)从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选聘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6)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7)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具体岗位及条件单位
选调人数
岗位
专业要求
备注
绍兴市市政和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
1
园林管理
本科:风景园林、园林、植物保护、景观学;
研究生:风景园林学、风景园林
需有风景园林工作经验2年以上
绍兴市市政和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
1
综合管理
不限
绍兴市市政和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
1
综合文字
本科:汉语言文学、汉语言、秘书学、新闻学;
研究生: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新闻学
需有文字工作经验2年以上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一)公开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7日 31日。报考人员填写完整的《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合同复印件或工作证明、社保缴费证明)等原件PDF格式扫描件。以上材料打包(文件名为 所在单位+编制性质+姓名 )发送电子邮件到邮箱:305505608@qq.com,联系电话:0575-88206983。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下午17时,逾期不予受理。(二)资格审核1.资格初审。根据选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条件初审,专业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专业设置与境内外高校具体专业名称有一定差异,相近相似专业具体由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把关。2.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本人携带《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明、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要求到现场接受资格复审。所带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与选调人数原则要达到3:1(未达到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三)组织面试对报名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试,综合测试报名人员的综合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专业水平、岗位适应程度和个性特征。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面试由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四)体检、考察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选调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入围体检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或不合格、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不同意等被取消录用资格的,由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五)讨论决定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集体讨论决定选调人选,报批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尽事宜由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附件1.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wps附件2.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