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大理睿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名。现将有关招聘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不良嗜好和违法违纪记录;
2. 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户籍;
3. 年龄要求一般为18周岁 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4年4月19日;
4. 外地报考人员需于2024年4月19日前办结户口迁移手续;
5. 具有应聘岗位所需速记、计算机操作等业务技能;
6.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者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吸毒史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以及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报考人员需登录大理睿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s0872.cn/),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大理睿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站 在招聘公告页面点击报名 进入报名界面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2寸电子照片、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截图、户口册户主页+本人页、报名资格审查表(模板见附件1)、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及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 等待审核。
相关材料均统一扫描为.jpg图片格式上传,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的或未按要求发送报名材料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二)报名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1日8:00起至4月27日18:00止。(网络报名以网络后台报名时间为准)截止时间后不接受任何形式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4月22日至4月29日
3.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4年5月中旬,以公告通知为准。
4.考试时间
2024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由大理睿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大理睿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网站进行公布。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仅意味着报考人员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符合报考岗位所设置的资格条件,在办理聘用前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因提交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已报名但未进入公布名单中的人员,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须真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上传材料应与后续查验的材料原件一致。应聘人员所提交报名资料的原件将在招聘过程中适时进行复审,如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格式提供材料或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影响应聘结果的,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凡因本人填写、提交信息弄虚作假的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辞退;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
五、招聘程序
考试工作由大理睿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进行综合测评。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知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资格复审。按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人数按4:1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岗位技能测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技能测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人员自愿放弃而导致未达到岗位技能测试开考比例的,根据缺额数,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直至递补满足技能测试开考比例。
岗位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计算机看打和计算机听打能力,测试方式为上机测试,岗位技能测试按百分制计算,成绩由计算机看打成绩和计算机听打成绩组成,看打成绩和听打成绩按50%换算为岗位技能测试成绩。资格复审结束后,按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人数按4:1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岗位技能测试的人员;若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员自行放弃测试资格,则根据缺额数,从报考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笔试和技能测试结束后, 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 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空缺的名额按 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 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如出现该岗位无人递补或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可进行等额面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技能测试(计算机听打成绩*50%+计算机看打成绩*50%)*30%+面试成绩 *40%。
报考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在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通过折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再以岗位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招聘考试中各环节具体安排请详见后续公告(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大理融媒各网络平台,大理睿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网站)。
(二)体检
由大理睿济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时,体检工作人员、医务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由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其进行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及大理睿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或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从本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依次递补:
1. 报考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 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 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 聘用人员离职的。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书记员的待遇和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执行。
六、招聘纪律
(一)考生必须服从国家和省、州、市招聘相关政策规定,填写或提交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浏览查看招聘发布的相关微信公众号、网址、平台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所有事项凡在各平台公告即视为报考人员已经知晓,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看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笔试后在后续招聘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须由本人向招聘单位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
(四)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五)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单位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六)拟聘用人员如有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情形的,须在与拟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的规定时间内,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授权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大理市就业微信公众号、大理融媒各网络平台及大理睿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招考信息发布的平台请考生注意浏览发布的相关通知。
(三)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后续公告为准。
(四)本公告由大理睿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报名咨询电话:
大理睿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0872-3078550
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
0872-2209211
举报监督电话
大理睿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18787272751
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
0872-2209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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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