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黑河市妇幼保健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黑河市妇幼保健院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黑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经费形式为市财政全额预算拨款。承担全市助产服务、妇女、儿童、计划生育常见病预防、保健、诊治,妇幼保健、生殖健康领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职能。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办公室文秘1名,医生1名,护士3名。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面谈)、体检方式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四、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国家承认的相关学历;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心健康,无传染病,无精神疾病隐患,具备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
(二)岗位条件
1.办公室文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7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办公室工作,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按照公文格式起草各类文件。专业:哲学、中国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文化哲学、文学、汉语言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中国语言文化、中国文学、新闻学、秘书、秘书学、文秘、办公自动与文秘、文秘与档案、语文教育、汉语言文学教育、档案管理。
2.医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7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专业:基础医学、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妇产科学、妇幼保健医学、妇幼卫生、康复学、康复治疗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儿童康复、中医学、中医康复学、中医儿科学。
3.护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7日及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护士资格证书,具备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及业务能力。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本人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学历查询证明或认证报告、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银行出具的征信证明、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填写《黑河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在报名时间内到黑河市妇幼保健院(雪松街113号)五楼办公室现场报名。对伪造、涂改证件及其他违纪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
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8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补报)。
联系人:韩华
咨询电话:0456-8222861
(二)考试
考试以面谈方式进行。如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聘数,则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四)聘用
应聘人员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相关待遇
1.工资待遇:办公室文秘、医生3000元/月,护士2000元/月。试用期实行基本工资,试用期满后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按所从事岗位及工作核定)。
2.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四险一金。
七、招聘纪律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黑河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