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牡丹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高级技工学校及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6、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和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不满六个月的不得应聘。
8、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可报考定向岗位(岗位2):
(1)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和选派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和选派的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2022年及以前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为2016年及以前招募人员)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2)已到牡丹区退役军人主管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部队(包括原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
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及已经由安排工作的退役军人不得报考定向岗位。
9、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10、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
全区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
四、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09:006月14日10:00
查询时间:2024年6月11日10:006月15日16:00
报名网址:https://img.jrzp.com/images_server/LocalUser/news/pic/sd.jpgta.com/hzmdqsydw24
或登录牡丹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mudan.gov.cn/)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后,信息将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岗位2取消的计划调整到岗位1;计划招聘2人的,按规定缩减招聘计划。
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经设区的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6月11日10:006月15日10:00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6月11日10:006月15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2024年6月15日16:00前及时与区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30-3966087)。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请立即下载打印《2024年菏泽市牡丹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该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须于2024年6月15日16:00前到牡丹区人事考试中心(菏泽市解放南街366号北办公楼四楼)现场办理减免手续。
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家庭户口本原件。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等。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现场资格审查
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笔试结束后,从应聘人员的笔试合格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现场资格审查人员。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告。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以国家承认学历报考的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交《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2)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2024年菏泽市牡丹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5)应聘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同时,大学生村官须出具签订的大学生村官合同;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要出具团省委认定的有关材料;应聘定向岗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由牡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报到证明和《退出现役证》。
(6)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和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应聘证明》(附件3);
(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8)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本招聘岗位内按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
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在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考生应及时登陆网站查询公示结果。
3、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达到笔试合格成绩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面试资格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招聘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资格人员。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相关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内容。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
4、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顺序优先确定人选。
六、考察与体检
1、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监督下,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及其人事档案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
2、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经公示后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在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编制管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执行。
八、监督检查
坚持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穿始终,严格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明纪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区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牡丹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牡丹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及其他公告均在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udan.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以免影响报考。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530-396605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0-3966087
中共牡丹区委组织部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