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象山县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象国资发〔2017〕40号)和《象山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员指导意见(修订)》(象国资发〔2020〕52号)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经理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经理人。
二、招聘计划及任职要求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职业经理人1名(浙江象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二)任职要求
1.学历:本科;
2.专业:不限;
3.岗位经验:具有5年及以上供应链板块业务或省市国企从事相关供应链业务工作经历,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4.熟悉企业财务管理、供应链电商物流、市场渠道等方面业务;
5.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组织及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决策判断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和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供应链行业情况,有较好的开拓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
三、聘任及薪酬待遇
(一)聘任方式
职业经理人按照“市场化招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由公司与聘任人选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协议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并将相关文件报上级部门备案。
聘任人员实行任期制,聘期一般为三年,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正式聘任,不合格者解聘。若聘用人员在任期考核中未达到《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要求的,解除劳动关系退出企业。
(二)薪酬待遇
机关单位
聘用人员任职期间实行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组合年薪制,基本年薪6万,绩效年薪与所在企业相关指标完成情况和聘用人员日常综合工作表现相挂钩。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7-8日。
(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00)
报名地点:象山县商贸集团组织人事部(具体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峰东路468号东面三楼),咨询电话:0574-59109115。
报名要求: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报名表(附件1)1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与本人页)、毕业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验(经历)证明;工作业绩汇总表及佐证材料(附件2)。提供复印件的资料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本人签字确认。近期免冠蓝底1寸正面照3张。
原则上只接受现场报名,如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报名的,代报名人须持应聘者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附件3)、被委托人身份证和上述资料方可办理报名手续。若相关资料存疑的,本公司有权取消代报名资格。
考试成绩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初审,依据报名人数及职位招聘人数,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选拔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并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初审通过人员,未入选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者资格。
五、面试测评
本次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现场问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测评,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素质能力、职业性格及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象山县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了解,以及对适岗性作出对比分析、综合评价,并对考察对象的学历、任职资格、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核实。
七、体检
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结果,由象山县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决定聘用对象。若没有合适人选,则取消本次招聘计划人数。
事业单位考试就上公招
九、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本公司审核后,在象山人才网官微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含)以上,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录用人员公示信息均在象山人才网官微公众号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59109115,监督电话:0574-65751965(县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四)未尽事宜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象山县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职业经理人报名表
2.工作业绩汇总表
3.授权委托书
象山县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