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辅勤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户籍或持有越城区居住证;
4.年龄及学历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被开除党籍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企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辅勤人员10名(详细招聘计划见表格)。
岗位 编号 |
岗位工作内容 |
岗位招聘人数 |
性别 要求 |
学历要求 |
年龄要求 |
用工形式 |
备注 |
岗位一 |
执法辅勤岗位 |
10 |
男 |
大专及以上 |
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26日之后出生) |
劳务派遣 |
具体岗位服从组织安排,要求能够适应24小时值班制 |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日、4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址: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胜利东路219号西门附楼报告厅),联系电话:85226803、85118550。
3.报名资料:1寸彩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的原件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
4.资格审查: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予以登记确认。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交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与照片不予退还,如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4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领取地点: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胜利东路219号西门附楼报告厅)
四、招聘办法
在报名的基础上,各岗位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优录用。
(一)笔试
1.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总分100分,按笔试成绩高低,岗位一按照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二)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领取面试准考证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按参加该岗位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考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体检考察环节自行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所招岗位缺额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其他事项
岗位报名比例不足1:3将对该岗位招聘人数进行核减,如岗位报名比例不足1:5,该岗位可直接采用面试形式招聘。
五、相关待遇
1.录用后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合同。具体岗位服从主管单位的分配,工资、福利待遇按区级机关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如有严重违规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予以辞退。
2.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产生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后方可办理录用手续。
3.招录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到岗后1个月内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以在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