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4-20 08:21:22 关注:7744次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满足我校用人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校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12名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黄冈师范学院地处武汉都市圈核心区、人文重镇与全国宜居城市——湖北省黄冈市,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拥有730万人口的黄冈市第一高等学府。
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05年的“黄州府师范学堂”,历经“省立黄冈乡村师范学校”“湖北省立黄冈师范学校”“黄冈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变迁;1999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层次的“黄冈师范学院”;2011年10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独立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历经百余年耕耘,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涉及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11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拥有硕士研究生、本科两种办学层次,专业体系较为齐全,设有20个教学学院,开设本科专业70个。学校现有校园面积2012亩,面向全国22个省市招生,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9414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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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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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条件
详见《黄冈师范学院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与材料要求
1. 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30日。
2. 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其它报名方式。应聘者须下载填写《黄冈师范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renshi@hgnu.edu.cn。邮件标题和文件名称均按“黄冈师范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本人姓名”的格式标注。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报名以邮件回复为准,未收到邮件回复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
3. 报名材料及要求
(1)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2)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①身份证(正反面);
②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
③就读大学以来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
④国外、境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需提供2024届应届毕业生在读证明或个人承诺书(明确学制、专业、研究方向、毕业时间等信息)。
⑤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证明;
⑥岗位条件要求学生干部经历的,需提供学生干部经历证明(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⑦岗位条件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经历相关证明(须明确工作岗位和工作起止年月)。
(二)资格审查
1. 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年龄要求28周岁及以下,即为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其他以此类推。毕业证、学位证,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其他相关证件资料,应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2. 资格初审: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审核确定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在学校网站(http://renshi.hgnu.edu.cn/)“通知公告”栏予以公示,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看报名资格初审情况。
3.资格复审:初审通过人员在笔试前一天需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提供《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材料、中共党员身份证明、学生干部经历和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套,原件由工作人员校验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备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按照公告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5.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1:3的,学校经研究后决定取消、核减或保留岗位计划,并向社会予以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省人社厅的指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黄冈师范学院组织。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学校网站(http://renshi.hgnu.edu.cn/)“通知公告”栏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为辅导员综合应用能力,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笔试成绩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将通过学校网站(http://renshi.hgnu.edu.cn/)“通知公告”栏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团结协作意识、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当场打分。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可在面试环节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六、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环节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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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检和心理测试工作由黄冈师范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二)考察工作由考察组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全面、客观、公正地撰写考察材料。
(三)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备案
(一)经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在学校网站(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我校调查核实。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以及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八、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学校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
(二)新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网站和黄冈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gn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黄冈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enshi.hgn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3-8621610(黄冈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713-8835086(黄冈师范学院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
黄冈师范学院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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