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12-05 02:02:10 关注:12285次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程》(鄂人社函〔2017〕418号)和《黄冈师范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文件规定,现将黄冈师范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及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总成绩
黄冈师范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于12月2日上午结束,现将面试成绩、总成绩予以公 布。见《黄冈师范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附件1)。
二、体检工作安排
(一)参加体检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黄冈师范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附件2)。
(二)体检时间:2023年12月6日(星期三)
(三)体检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12月6日之前到黄冈师范学院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饮酒、熬夜;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在体检地用餐(免费提供)。
3.体检时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4.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5.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6.体检结束后,黄冈师范学院人事处将联系需要复检的考生(其他考生不通知)。需复检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黄冈师范学院人事处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7.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按作弊处理,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严禁考生家属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8.参加体检考生须交纳体检费400元(现金支付,不含复检费),由医院现场收取。
9.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2寸照片1张。
10.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招聘岗位依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三、考察工作安排
(一)考察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时间:体检工作结束后,由黄冈师范学院人事处提前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三)考察内容: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四)考察方式: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考察工作由黄冈师范学院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四、其他
请暂未入围体检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咨询电话:0713-8621610 0713-8621651王老师 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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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冈师范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xlsx
2.黄冈师范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
黄冈师范学院
2023年12月2日
原标题:黄冈师范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总成...
文章来源:http://www.hgnu.edu.cn/2023/1202/c4061a95192/page.htm
(责任编辑: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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