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2-12-19 10:58:12 关注:17642次
根据《长江职业学院2022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现将专职辅导员招聘有关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按照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名单如下:
辅导员A1岗:朱宇轩、卢志轩、易超文、赵培浩
辅导员A2岗:付娜、吴思婷、赵丹青、李钰铖
辅导员B岗: 阿卜杜喀迪尔·赛麦尔
辅导员C岗: 欧明超
二、体检工作
1.考生需在2022年12月30日前到居住地所在的三甲医院体检。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学校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学校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5.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6.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三、考察工作
考察工作由学校另行通知。
四、递补体检、考察工作安排
体检、考察组织实施中,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在报考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联系电话:027-87174562(长江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 沈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27-87174585(长江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长江职业学院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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