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三门县委社会工作部决定面向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中共三门县委社会工作部选调对象为全县范围内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2.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6.符合有关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新聘用全额事业人员在同一机关工作需满3年,其中乡镇(街道)新录用的人员,应在乡镇(街道)工作满5年,距离最近一次转任需满1年;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尚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4)转任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5)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在重大疑点的;
(7)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8)其他不宜报考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和办法
1.报名
报名可由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报考需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请各单位积极鼓励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并提供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县委社会工作部办公室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18日。本次公开选调涉及的年龄、服务期等时间年限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10月14日。
地址:县行政中心大楼5楼513室,联系人:刘孟豪,联系电话:15990689037。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报名者提供的资料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后,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选调计划。
3.笔试和面试
笔试成绩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缺额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面试对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
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过程中,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和干部身份等存疑尚未查清的,暂缓办理相关后续调动手续。
5.公示、调动
根据总成绩与考察结果,由县委社会工作部部务会议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县委组织部进行审批。
三、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务必真实、准确、详细,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
2.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三门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