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杭州市拱墅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24年杭州市拱墅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等影响录用的情况;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的通用做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放弃资格的,可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也可以决定不予替补。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经“拱墅审管”、“乐缘人力资源”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派遣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聘用单位随时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批准聘用的人员应按时上岗,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建立人员储备库。本次招聘未被聘用的考生,要求为进入面试且面试分数超过60分(含)的,建立编外聘用人员储备库,储备库有效期为招聘录用公示日起12个月内(如果12个月内组织第二次招聘的以第二次招聘为准,原储备库不再使用)。如本单位同岗位类别编外聘用人员出现缺岗情形,可按照本次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比选招聘录用。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录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上海事业单位考试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4.工资待遇。编外合同制用工采取劳务派遣形式,工资待遇按照拱墅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和杭州市拱墅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执行。
5.本公告发布在浙江人才网(https://www.zjrc.com)、“拱墅审管”及“乐缘人力资源”公众号,由杭州市拱墅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71-56503158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