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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墩镇公开招聘村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两委”班子和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8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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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深化实施镇村干部“大储备”工作的实施意见》(惠市组传〔2021〕10号)要求,进一步强化村组干部队伍建设,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筑牢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镇党委决定公开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两委”班子储备人选和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需招聘村党组织书记1名,村(社区)“两委”班子储备人选22名,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63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报考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与敌对势力、黑恶势力、邪教势力作斗争;

3.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格条件及管理使用

(一)村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

1.资格条件。人选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村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招聘职位所在村户籍,或户籍不在该村但已在该村居住满1年以上;报考人员必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村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中,针对特别优秀的,如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的党员,可适当放宽学历或年龄资格条件;符合《广东省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办法》(粤组通〔2020〕15号)有关规定。

2.管理使用。村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由安墩镇党委统一管理,采取“内挂村、上挂镇”的方式进行跟踪培养,要定期参加村“两委”班子会议、活动。村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由安墩镇党委每年度进行考核,考核方式采用民主测评和考察谈话等方式进行。对于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储备人选,应终止其储备人选资格。村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正式当选村党组织书记后,其作为村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的全职培养年限等同于报考惠州市面向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考试时的任职年限,一并计算。

(二)村(社区)“两委”班子储备人选

1.资格条件。人选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村“两委”班子储备人选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社区“两委”班子储备人选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岗位所在村(社区)户籍或户籍不在该村(社区)但已在该村(社区)居住满1年以上,符合《广东省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办法》(粤组通〔2020〕15号)有关规定。

2.管理使用。本次招聘的村(社区)“两委”班子储备人选(不含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原则上继续从事原有职业,按照“内挂村、上挂镇”跟踪培养,定期参加村(社区)“两委”班子会议、活动,不发放相关补贴;对表现优秀、条件成熟的,可及时补充进入村(社区)党组织班子,也可按程序担任或兼任村民小组长,并落实相应待遇保障。

(三)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

1.资格条件。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一般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优先考虑。提倡村(居)“两委”干部、其他“大储备”人选兼任,原则上应是户籍为本村(社区)的村(居)民。

2.管理使用。不是由村“两委”干部、其他“大储备”人选兼任的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原则上不进行全职管理,但应根据组织安排配合做好村(居)民小组各项工作任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9日(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址:惠东县安墩镇人民政府二楼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详细地址:惠州市惠东县安墩镇新桥街1号,联系电话:0752-8186837)或到所报名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报名。

3.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3);

②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复印件;

③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④户籍不在报考所在村(社区)的,需由报考村(社区)出具居住满1年以上证明。

⑤党组织关系不在本县的还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安墩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将对报名人员年龄、学历、户籍等资格条件初步审查,提出人选资格条件审查意见。

考生必须诚信报名,对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试

考试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四)考察

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按招聘岗位职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在招考岗位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经公示无异议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程序确定储备人选身份。

五、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2.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招聘公告由安墩镇党委负责解释,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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