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属县国有独资企业,承担着全县粮食收购,储备、加工、销售和全县粮食安全保障职能,公司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主渠道作用,调控市场,平抑市场粮价,保障军需民食,承担各级政府储备粮、军供粮等政策性业务,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为实现公司人才储粮和人才兴粮战略发展目标,满足公司高质量发展需求,加快人才队伍建设,保障公司用人需求,公司拟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工作岗位,以补充相关专业人才缺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自愿、协商一致原则。
(四)坚持监管与激励保障并重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七、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对象,报县国有企业员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用人单位下达聘用通知,及时与应聘对象办理《聘用合同》手续。
(二)聘用人员实行考察聘用制,首次聘用考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考察不合格者,不再继续聘用。
八、递补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等环节有不合格、逾期未参加、提交书面申请放弃的岗位,可按照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但递补人员考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成绩不再递补。
九、薪酬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姚安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薪酬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招聘纪律
(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相关法律监督、姚安县国资委及社会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报考和聘用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一、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未按公告或通知要求参加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考人员要确保报名填写联系电话畅通,因所填写联系电话不能取得联系视为报考人员已知晓所通知事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五)报考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六)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姚安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十二、咨询监督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871-65360262
监督电话:0878-5712563
附件1:姚安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招聘岗位表
附件2:姚安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报名登记表
姚安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