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禁毒队伍建设,忻城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社工)。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类型、人数、岗位、服务年限
(一)招聘人员类型:禁毒专职社工。
(二)招聘人数:1人(男女不限)。
(三)招聘岗位:忻城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遂意乡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社工岗位1人(因工作岗位需要,县禁毒办适时对社工岗位进行调配,被聘用社工应服从工作安排)。
(四)最低服务年限2年以上(含2年)。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户籍地或常住地为忻城县的人员。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2日-2004年9月2日期间出生)。
(四)应聘人员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个人征信证明(个人持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开具)能熟练操作和应用计算机及文件处理;从事过禁毒工作或从事过政府、教师、医生等工作,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有立功(受奖)、表现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招聘。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形象良好。身高:男性≥165cm,女性身高≥155cm;无残疾和生理缺陷;无精神性遗传病史;无纹身、无口吃、无色盲、无重听,颜面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服从忻城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的其它条件。
(七)服从忻城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调岗调配和工作安排。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曾在忻城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且离职时间在2年之内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禁毒专职社工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5日至9月13日止(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忻城县城南新区兴盛路忻城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忻城县公安局大门左侧),联系电话:0772-5516926、18776267877。
(四)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公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的原件,个人征信证明(个人持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开具),退役军人还需提交《退伍证》和《受奖证书》原件,同时交以上证件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2.报名同时须填写《忻城县禁毒委员会2024年应聘报名表》,报名材料实行现场审核。
3.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为不诚信依据记录在案。
四、招聘程序
笔试、体能测试、面试、考核政审、体检等环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次进行。
(一)笔试
1.参加笔试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
2.笔试方式:闭卷。
3.笔试时间和地点:待定。以电话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4.笔试范围:内容为法律法规、禁毒常识、时事政治的基本内容。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
(二)体能测试
1.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参加笔试的全体应聘人员。
2.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待定。以电话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3.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照(人社部发[2011]48号)的标准进行。具体如下:
男子组:
女子组:
体能测试由忻城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体能项目测试次数均为1次。应聘人员体能测试三项全部达标的方为合格。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在体能测试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聘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应聘人数不达到比例的,可全部参加。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综合分析、举止仪态、语言表达能力,测试了解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面试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
3.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以电话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4.面试组织。面试由忻城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四)政审考察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遇考核不合格将依次递补下一名。
2.政审考察。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提交证明材料和走访等方式进行,了解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表现情况。
3.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由聘用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除本公告明确提出的要求外,其他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按照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经县禁毒委员会讨论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如遇总成绩分数相同,以较适合本岗位工作条件以及应聘人员的实际情况优先录用。)
五、公示、审批、聘用
(一)按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忻城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和岗位技能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首次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
(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由县禁毒办和被聘用人员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法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以及其它原因不适应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解聘。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三)被聘用人员入职后,将根据个人及工作需要,安排相应工作,被聘用人员须服从工作安排。
六、工资待遇及其他
(一)被聘用的社工工资待遇:2450元/月,均不含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及住房公积金(简称“五险一金”)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食宿自理。
(二)其他福利待遇:享受年度体检、带薪年休假、工会会员等待遇。
七、强化纪律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单位:忻城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72-5516926、18776267877。
本公告由忻城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