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州委编办核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中心简介
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隶属文山州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归集、运作、核算和管理。
二、招聘计划
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劳务派遣)。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体岗位要求条件详见《2024年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3.热爱住房公积金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5.应聘者年龄等相关时间的计算日期截至2024年7月31日。
(二)不符合参加报名的情形
(三)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所有参加笔试人员有效成绩总平均分的8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予以计算并公布。综合成绩并列(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如相同,视为综合成绩并列)时,按面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若仍然无法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人员。所有考核结束后将通过文山公积金网站公布综合成绩及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人员名单。
(五)开考比例
笔试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达不到进入面试比例的,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七、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考察采取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户籍地(常住地)公安部门提供无违法违纪相关证明材料、与本人谈话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二)体检。由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统一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八、公示和递补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人选,在文山公积金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1.报考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聘用程序,拟聘人员按通知要求到文山州财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手续,由文山州财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至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排工作,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拟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十、待遇
编外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相关办法执行,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月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关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考生报名费,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四)本《通告》由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五)报考人员在应聘过程中,自行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工作。
(六)咨询电话及文山公积金网站如下: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事教育科,0876-2180263;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www.wsgjj.com
十二、纪律要求和监督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
公务员考试
(二)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三)招聘过程中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76-2189733(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纪检审计科)
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