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2-08-11 10:39:05 关注:7103次
应聘条件
其他要求:中共党员,毕业年限和年龄可适当放宽
附加文档
附件2:哈尔滨医科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家推荐信.doc
学校简介
哈尔滨医科大学由我国医学先驱伍连德博士于1926年创建的哈尔滨医学专门学校和兴山中国医科大学第一、二分校组建而成。学校历经95年的发展建设,传承伍连德博士“赤诚爱国、自强创业”的精神,发扬中国工农红军卫生学校“政治坚定、技术优良”的光荣传统,秉承“木直中绳、博学载医”的校训,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具有相当的发展规模和鲜明的办学特色。学校是部委省共建大学、黑龙江省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高校、中俄医科大学联盟中方牵头单位、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首批试办七年制高等医学教育院校。学校设18个二级院部和8个事业单位。附属医院10所,其中直属5所。有教职工17100人(大庆校区520人),在校普通教育本科生13968人(大庆校区6026人),研究生7066人(博士研究生1381人,硕士研究生5685人),留学生377人。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中组部“万人计划”6人,获南丁格尔奖1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3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8人,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3人,国家级教学名师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入选者10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入选“长江学者”1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90人。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38人,黑龙江省“头雁”团队6个,“龙江学者”特聘教授29人、青年学者5人。学校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9个,二级学科授权点62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11个,二级学科授权点6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有本科专业29个(大庆校区11个)。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33个,省级重点学科(群)21个。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1个学科进入a类、8个学科进入b类。5个学科进入esi国际学科排名前1%。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2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个。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2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4个,卫健委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8个,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11个。与地方政府和企业共建院士工作站2个。建立了北方医学转化研究合作中心。国家级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十年来,主编教育部、卫健委规划教材及再版规划教材76部。获批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3项。获国家视频公开课程4门、国家资源共享课程12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0门。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铜奖7项。共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6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45项。立项省级教育科研课题850项,发表国家级教育教学论文1108篇,其中sci收录11篇。获各类科研项目10186项,主持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1项、国家高技术发展计划(“863”计划)1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1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4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532项。获各种奖励1044项,其中,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2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研究)一等奖5项、中华医学科技奖一等奖2项、中国专利奖优秀奖1项。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项目1项、教育部科技创新团队2个。发表科学研究论文24721篇,其中sci收录9981篇。编写出版著作730部。拥有有效专利572件,发明专利239件。面向未来,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解放思想,开拓进取,聚力“双一流”建设目标,努力打造百年医学强校,奋力谱写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的高水平医科大学的美好篇章!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二)博士、硕士研究生应聘人员须为2020年或2021年全日制统招统分毕业生;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2022年全日制统招统分毕业生也可申报(应聘马克思主义学院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除外)。(三)博士研究生岗位,近期(拟)出站博士后人员可以应聘。(四)应聘人员原则上须为世界一流大学(排名前300)以及国内高水平大学毕业的毕业生。(五)应聘教学、科研等主系列工作岗位的人员原则上须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或取得同等外语水平;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须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或取得同等外语水平。(六)对有犯罪和受处分记录、在校期间有补考或重考课程者,一票否决,不予选聘。(七)来我校应聘的博士研究生:其硕士研究生学历须为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全日制毕业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国际高水平文章,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八)来我校应聘的硕士研究生:其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九)来我校应聘的本科生:其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不含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5周岁。(十)满足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招聘程序
(一)毕业院校及专家推荐毕业院校(培养院系)对应聘人员在校综合表现进行评价并出具推荐意见;此外,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应聘人员还需三位专家出具推荐意见。评价优良的应聘人员方可推荐至我校参加岗位竞聘。
(二)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22日16:00时; 应聘人员须通过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料,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待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打印报名表并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网报初审时间:2021年10月12日--2021年10月26日16:00时;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可登陆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者,可申请仲裁,仲裁部门由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负责。仲裁通过者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者,予以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学校可根据岗位的需求紧缺程度决定该岗位是否继续招聘。
3.现场资格审查及提交详细应聘材料时间:2021年10月29日由于目前疫情原因,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采取函报形式,程序如下:将应聘材料复印件以ems特快专递形式邮寄至: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哈尔滨医科大学主楼114办公室,邮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以邮戳为准);同时,函报的应聘人员须于10月29日17时前发送电子邮件至 hr@hrbmu.edu.cn,对函报事宜(姓名、ems单号、“现场确认材料已邮寄”等)进行说明。应聘人员须提交下述材料:(1)通过“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出的报名登记表,本人须签名确认;(2)应聘人员须提供三位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信”各1封(见附件2),推荐信上需明确注明是否推荐其来校工作的意见。推荐专家应为:研究生培养导师(必备),培养教研室(临床三级科室)主任或副主任、正高职专家;(3)应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4)国家外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2份,其中1份装订入册,另1份复印件右上角标明拟申报的应聘科室代码,函报时单独上交;(5)应聘人员学生证复印件;(6)高中毕业后(不含高中)各阶段学历教育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如应聘人员在国外院校取得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7)已发表的本专业一作国际高水平文章(未发表者不需提供);(8)岗位所需的其他特定证书复印件,如会计从业资格证、专业方向证明等;(9)外校应聘人员须提供其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0)毕业学校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以上材料须使用a4或letter纸张进行打印或复印。1-2项原件及3-10项复印件按1-10顺序排序左上角装订,无需封皮。提供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规定提供函报材料的应聘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1.博士研究生的招聘考试形式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考试内容及形式另行通知;本硕博连续培养毕业生,比照博士研究生招聘考试形式进行,优先录用。2.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的招聘考试形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内容及形式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1.根据用人单位岗位要求及需求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聘用(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进行加试确定最终拟聘人员名单)。2.面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3.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有关部门为其办理接收手续。(五)体检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统一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六)考核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学校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或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七)聘用1.学校、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办理人事聘用手续。2.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学校正式聘用;试用期间经考察不能胜任聘用岗位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3.公开招聘接收博士研究生按编制内接收;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岗位工作人员,按固定期限签订聘用合同。在聘期间工作业绩一般,或按照我校师资培养及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有效提升岗位胜任力者(如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考取研究生等),取消聘用。4.优秀人才计划岗位录取的应聘人员,享受学校博士“青苗破土”项目,学校提供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5.拟聘人员须在2021年12月31日(2022年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如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6.拟聘人员在攻读研究生与来我校工作二者只能选其一,不允许来我校工作同时攻读研究生;对已考取研究生的拟聘人员,如果选择来我校工作,须由所攻读研究生院校招生部门出具取消研究生录取资格证明后,方可来我校工作。
应聘诚信要求
应聘者应公平参与竞争,提交的信息、资料、证件等应真实有效,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实回答面试问题。违反者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并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方式
校本部人事处联系方式:0451-86661657,hr@hrbmu.edu.cn
招聘纪律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联系电话:0451-86661657哈尔滨医科大学纪检委联系电话:0451-8662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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